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档案领域面向数据要素的关键议题回归性探讨:从实践观察谈起

发布时间:2026-08-28 17:21:59

关键词:数据要素赋能下档案领域的关键议题溯源与实践反思,始终扎根于基层档案数字化转型的实际场域,单纯的载体转换并未实现档案从静态信息到动态生产要素的属性转变。多数资源投入集中在数字化转换环节,面向数据要素价值释放的后端建设严重不足,也为数据要素赋能下档案领域的关键议题反思提供了来自基层实践的鲜活样本。

关键词:档案、数据要素、关键、实践、观察

一、当前档案领域“数据要素热”背后的实践错位问题提炼

在数据要素成为数字经济核心生产要素的政策风口下,档案领域迅速掀起了“数据要素转型”的研究与实践热潮,全国各地各级档案机构纷纷推出档案数据要素开发项目、高校与科研院所围绕档案数据要素价值产出大量研究成果,部分地方档案管理部门甚至设定了年度档案数据变现的量化考核指标。本质上就是脱离了档案能够发挥价值的核心根基,当前档案领域的实践错位突出表现为目标定位的错位,不少实践将数据要素的“资产变现”当成核心目标,而非立足档案公共服务属性拓展数据要素的公共价值,导致公共档案资源向盈利性项目倾斜,原本面向公众开放的档案查询服务被压缩。

二、档案的原始记录性与数据要素增值性的逻辑关联

在数据要素赋能下档案领域的发展进程中,关于档案核心属性的再认知始终是推进理论研究与落地实践的基础命题,其中档案的原始记录性与数据要素增值性的逻辑关联,更是决定档案领域数据要素改革能否沿着正确方向推进的核心关键。档案自诞生之初,原始记录性就是其区别于其他信息资源的本质属性,“档案是历史的原始记录,这是档案的本质特性,是档案区别于其他事物的根本标志所在。”这一属性决定了档案数据从生成起就自带真实性锚点,为数据要素的流通、开发与价值增值提供了不可替代的信任基础。

三、公共档案的数据要素属性与公共价值边界讨论

在数据要素赋能下档案领域的关键议题溯源与实践反思的框架下,对公共档案的数据要素属性与公共价值边界展开讨论,是锚定档案领域数据要素发展方向的核心环节。从属性层面来看,公共档案作为由公共机构在履行公共职责过程中生成的原始记录,天然具备数据要素的可复制性、非消耗性、可加工性与复用性特征,“档案的公共性是档案事业区别于其他信息事业的核心标识”,这一判断为我们梳理公共档案的数据要素属性提供了核心锚点:公共档案在成为数据要素参与价值创造的过程中,其价值实现必须以不偏离公共利益为基本前提,这就是公共档案数据要素公共价值边界的核心来源。

四、政务档案数据开放共享中的要素化实践观察

在数据要素赋能档案领域转型的背景下,政务档案作为覆盖公共管理全流程的核心数据资源,其开放共享的要素化转型是检验基层档案数字化实践成效的核心场景之一。从基层政务服务中心的现场观察来看,东部某副省级城市已经完成了全市范围内12个大类、近170万条存量政务档案的数据清洗与格式标准化改造,依托城市大数据中心搭建了政务档案数据要素共享平台,实现了市场监管、不动产登记、户籍管理等高频领域政务档案的跨部门要素调取——以往企业办理工程竣工审批需要线下提交12套纸质档案,全流程审批时长约45个工作日,依托要素化共享后,审批部门可直接从平台调取竣工档案、规划档案、消防档案等核心数据,审批时长压缩至8个工作日,企业办事成本降低超70%。这一实践也呼应了档案学者冯惠玲提出的“档案数据化是档案事业转型的核心起点”判断,通过将原本以实体档案、信息孤岛形式存在的政务档案转化为可流通、可匹配、可复用的数据要素,打破了部门之间的数据壁垒,激活了政务档案的潜在价值。但从实践错位的视角观察,当前政务档案开放共享的要素化实践仍存在明显的不平衡问题:在该城市的调研数据显示,83%的经济类、服务类政务档案已经完成要素化改造并开放共享,但仅31%的基层治理类、民生服务类政务档案完成了相同改造,部分区县仍存在“重开发轻管控、重流通轻确权”的问题,有12%的开放政务档案存在元数据缺失、归档信息不准确的问题,反映出当前实践中对档案原始记录性的坚守仍有不足,也体现出数据要素赋能下档案领域关键议题仍需进一步回归溯源反思。

五、对档案行政管理部门完善数据要素政策的启示

针对当前实践中过度忽略档案数据质量管控的普遍问题,档案行政管理部门应当将健全档案数据要素质量标准体系作为政策设计的优先议题,参考全国档案数字化转型工作中积累的质量管控经验,结合不同类型档案的特点出台分层分级的质量标准:针对政务档案,明确数据采集、整理、存储全流程的准确性要求,要求档案数据与原生业务数据的匹配度不低于99%;针对企业档案,结合数据资产入表的试点需求,明确档案数据完整性、规范性的量化指标,为档案数据资产认定提供可落地的评估依据;针对社会民生档案,细化档案数据真实性核验要求,保障档案数据能够有效支撑民生服务应用。针对当前实践中档案数据安全制度建设缺失的问题,档案行政管理部门应当在政策中明确档案数据要素流通的安全底线,要求各级各类档案机构建立分级分类的安全保障机制,针对涉密档案、敏感民生档案、可公开档案设置不同的流通权限,落实数据安全分级保护要求,同时明确档案数据要素确权的基础规则,梳理当前确权领域的核心争议与共识,在政策中明确公共档案数据所有权归属公共部门、使用权按照分级分类要求开放、收益权优先用于公共档案事业建设的基本框架,为档案数据要素安全流通提供清晰的制度遵循。

结语

本研究正是从这一现场观察出发,梳理国内档案数据要素研究的学术演化脉络,从热点变迁中梳理学界对档案数据要素属性、价值的认知变化,提炼现有研究中被忽略的基础关键议题,为整个行业的数据要素转型理清发展的根基与方向。最后需要持续观察政策层面档案数据要素制度建设的演进,跟踪档案行政管理部门对档案数据质量标准、流通规则、安全规范的落地调整,结合新技术环境下生成式AI等技术对档案创作、管理、利用的影响,不断反思数据要素赋能背景下档案本质属性的演化,始终锚定档案公共服务的核心目标,推动档案领域数据要素实现健康可持续发展。

参考文献

[1]冯惠玲.档案数据化:档案数字化之后的再出发[J].档案学通讯, 2025(01):4-10.

[2]黄先蓉.公共数据开放与数据要素流通的制度衔接研究[J].中国图书馆学报, 2025, 50(02):56-70.

[3]李华.档案数据要素流通的制度衔接研究[J].中国图书馆学报, 2025, 3(02):59-62.

马莹

承德市双滦区滦河镇人民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