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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6-08-27 20:19:18
摘要:普通高中思想政治选择性必修二《法律与生活》是落实青少年系统性法治教育、培育学生法治观念的核心课程。新课标明确要求转变单向灌输的传统授课模式,依托情境化教学打通法理知识与现实生活的壁垒。长期以来,多数思政课堂沿用 “教师讲法条、学生背考点” 的讲授模式,抽象的法律规则脱离学生日常,难以形成发自内心的法律认同。案例教学以真实案件为载体,遵循高中生具象化认知规律,引导学生自主辨析案情、推导法理、设计维权方案。
关键词:案例教学法;《法律与生活》;法治观念
党的二十大报告中指出,“育人的根本在于立德。全面坚持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1]。高中思政课的重点是立德树人。在实际课堂教学当中,改进教学方法对于该课程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具有重要作用。案例教学法注重知识与实际案例的紧密结合,通过对案例的深入分析,不断加深对理论知识的理解,充分发挥学生的主观能动性,培养学生的创造精神和实践能力。
一、核心概念
(一)案例与法律案例
案例源自英文 “Case”,指代包含矛盾冲突的真实客观事件,国内教育学者郑金洲提出,优质教学案例必须具备真实性、典型性、问题性、启发性,不能是脱离现实的虚构故事,也不能是无探究空间的平淡小事[2]。普通案例适用于多学科教学,而本文研究的法律案例带有明确法学专业属性,贴合高中生认知,包含清晰权利义务关系的典型案件。
选材层面,法律案例需要满足双重标准:一是法律适用性,案情能够精准对应教材法条,清晰呈现法律关系;二是青少年适配性,优先选取最高法发布的青少年维权案例、《今日说法》简化普法素材,降低学生理解门槛。普通生活小事仅存在道德评判,法律案例则以法律为标尺划分权责,是连接枯燥法条与现实生活的核心教学素材,也是开展案例教学的基础前提。
(二)案例教学法
《普通高中思想政治课程标准》明确指出:“思想政治课的基本理念之一是尊重学生身心发展规律,改进教学方式”[3]。学者张民杰在其著作中指出,案例教学法 是“将案例素材与教学内容结合起来,促使学生围绕案例进行自主讨论,提高学生有效掌握教学知识和能力的一种教学方法”。强调案例教学法应以案例为教学载体,服务于教学目的[4]。为厘清概念边界,需将案例教学与举例教学、传统讲授法分层对比。其一,与举例教学区分:举例遵循 “先理论、后事例”,事例仅作为知识点补充,无法支撑深度探究;案例教学以完整案情为课堂主线,遵循 “先情境、后法理”,贯穿课堂导入、探究、总结全流程。其二,与传统讲授区分:传统课堂以教师单向输出为主,目标仅指向应试得分;案例教学中教师为引导者,学生自主研讨,兼顾知识掌握、思维塑造、价值引领三重目标。综合分析,本文界定案例教学法:教师依据课程标准、单元目标与高中生认知水平,筛选真实典型的法律案例创设课堂情境,通过分层设问等活动,引导学生自主剖析案情、提炼法条。在探究过程中夯实法律知识,树立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观念。
(三)法治与法治观念
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健全社会主义普法教育机制,增强全民法治观念”[5]。法治包含两层核心内涵,一是良法善治,国家出台以《民法典》为核心的民事法律体系,全面保障公民权利;二是全民守法,社会成员主动依靠法律化解矛盾。法治是全面依法治国的基础要求,也是青少年必须建立的价值准则。法治观念是分层递进的思政核心素养,由浅至深分为四层:第一层为基础法律认知,掌握基础条文;第二层为法治思维,摒弃道德人情判断,以法律规范为唯一标尺分析矛盾;第三层为法治信仰,发自内心认同法律权威;第四层为法治实践,自身权益受损时依法维权,日常自觉尊重他人权利。
二、理论基础
(一)维果茨基最近发展区理论
维果茨基提出,学生存在现有独立认知水平与经引导后可达的潜在发展水平,二者差距即为最近发展区,教学需要搭建认知阶梯,推动学生能力进阶。落实到本课教学,高中生能感知网络曝光、校园冲突存在过错,但无法分析法理,这是普遍的认知空白。单纯讲解民法典条文难以填补差距,生活化案例恰好搭建认知桥梁。依托学生已有生活经验逐步推导法理,循序渐进构建完整法律认知,为法治观念形成打下认知根基。
(二)建构主义学习理论
皮亚杰创立的建构主义重塑课堂教与学逻辑,核心观点为:学习不是教师单向灌输,而是学生依托自身经验,在情境、协作、会话中自主完成知识意义建构,教师是情境创设者与探究引导者。《法律与生活》法条抽象,机械背诵极易遗忘,而案例教学完全契合建构主义四大学习要素。情境上,借助短视频、新闻还原真实纠纷,打造沉浸式法律课堂;协作上,划分小组分工梳理案情、查找法条;会话上,围绕法律争议开展全班辩论;意义建构上,学生结合校园、网络经验自主匹配法条,梳理权责逻辑,在自主探究中形成依法分析问题的习惯,完成法治观念内化。
(三)教学交往理论
教学交往理论提出,课堂本质是师生、生生平等双向的互动活动,育人效果依靠观点碰撞实现。传统法条讲授课堂教师独占话语权,缺少交流互动,法治培育仅停留在浅层记忆。案例教学搭建双层交往体系:师生交往层面,教师抛出冲突性法律问题,倾听多元观点,仅在法理误区适度点拨,开展深度法理对话;生生交往层面,小组围绕案情研讨辩驳,交换不同思考视角。平等开放的课堂互动打破 “一言堂”,让学生主动表达想法,深化对权利义务、法律公平的理解,使法治观念从外部知识转化为内在价值认同。
三、案例教学法在《法律与生活》中培育法治观念的逻辑依据
(一)传统讲授式教学的固有弊端
1.学生主体性严重缺失。传统课堂流程固化为逐条解读法条、勾画考点、背诵默写,学生全程被动接收,缺少独立辨析、实践探究空间。学生仅记忆文字条文,无法理解法律背后公平正义的内核,难以形成主动用法解决纠纷的意识,法治观念培育流于形式。2.教学割裂理论与现实。课堂仅依托教材文本,无生活化情境支撑,法律在学生认知中遥远枯燥,无法感知法律的实用价值,学生课堂参与意愿低迷,法治素养培育难以落地。
(二)案例教学应用于《法律与生活》的必要性
1.契合课程生活化内在属性。本册教材全部内容源自现实民事纠纷等规则,都是对生活矛盾的归纳总结。法律源于生活,教学理应回归生活,依托真实案例拆解法理,消除学生与法律之间的距离感。2.完整落地法治观念分层素养目标。案例创设真实纠纷场景,引导学生识别侵权、划分权责、设计维权方案,完整走完 “认知 — 思维 — 信仰 — 实践” 四层培育链条,实现知识、能力、价值一体化教学。3.助力教师专业成长、提升课堂实效。多数思政教师无系统法学专业背景,案例搜集、解读的过程倒逼教师主动学习民法典等相关法规;互动式探究课堂加深学生对法律知识的理解,提升课堂整体育人效果。
(三)案例教学实施的可行性
1.案例教学具备具象化独特优势。复杂抽象的法条可通过校园案例直观解读,如体育课打球误伤同学的自甘风险案例,清晰区分过错、无过错、过错推定责任,大幅降低学生理解难度。2.权威丰富的案例资源提供支撑。最高法案例库、中国裁判文书网、《今日说法》、法治日报新媒体持续输出青少年普法素材,教师可按教学单元分类简化,搭建校内共享案例库,满足全课时教学需求。3.师生具备基础实施条件。教师拥有课堂组织、提问引导的多年教学经验;高中生能够独立表达观点,具备小组思辨、合作探究的基础能力。
四、案例教学法在《法律与生活》中培育法治观念的多元价值
第一,具象化案例夯实基础法律认知。法律条文严谨抽象,单纯文本讲解易引发厌学情绪。教师选用校园纠纷等贴近学生的案例,将冰冷法条转化为熟悉的生活故事,学生在梳理案情的过程中,自然掌握核心知识点,构建长效稳定的法律知识体系。第二,案例思辨塑造稳定法治思维,区分法治与人情判断。传统课堂中学生习惯依靠道德、人情评判对错,案例刻意设置法理与人情冲突场景,引导学生以法律为唯一标尺界定行为边界。长期研讨辩论能够培养学生遇事找法、判断依法的稳定思维,解决 “知法不会用法” 的教学痛点。 第三,凸显学生主体地位,提升法治实践能力。课堂设置小组辩论、模拟调解、维权方案设计等实操活动,学生代入当事人视角梳理证据、划分责任,将纸面法律知识转化为处理现实纠纷的实操能力,完成从懂法向守法、用法的实践转化。
五、案例教学法培育法治观念的现实困境与成因
(一)现有实施成效
结合一线问卷与教师访谈调研,推行案例教学后课堂收获三重成效:一是学生课堂参与积极性明显提升,主动提问、参与讨论,法律认同感持续增强;二是学生自主探究能力提高,可独立梳理案情争议点、匹配对应法条;三是教师在案例打磨、法理分析过程中,法律储备与教学设计水平同步提升。
(二)现存突出问题
1.案例选取不规范。部分教师选材随意,存在案例老旧、脱离学生生活、与课时知识点脱节等问题,未遵循真实性、启发性、针对性、法律适用性四大标准,无法支撑素养培育目标,甚至出现普法导向偏差。2.课堂实施流于形式。教师简单堆砌多个案例;小组讨论难以深挖法理;课堂总结仓促,法治价值升华不足,学生探究浅层化。3.教学评价体系单一。课堂考核以纸笔测试为主,仅侧重知识记忆;缺少过程性、多主体评价,难以客观衡量法治观念培育真实效果。
(三)问题深层成因
其一,一线教师教学、班级管理、德育事务繁杂,课时紧张,没有充足时间打磨、改编优质案例;其二,多数思政教师缺乏系统法学训练,法理拆解、课堂引导、价值升华能力存在短板;其三,案例探究课堂耗时更长,对课堂把控要求高,多数学校未搭建校本共享案例库,配套素材缺失,加大常态化实施难度。
六、全过程导向:案例教学法的实践优化路径
(一)课前准备环节
1.案例选择精准化,共建校本案例资源库。教研组按照知识模块分类整理素材,筛选青少年正向典型案例,校内资源共享,减轻教师选材压力。2. 教师素养专业化。学校定期开展专题培训,常态化举办案例教学公开课、教研沙龙,提升实操技巧。3.学生预习导向化。课前发放简化案例材料,让学生提前梳理案情、标注疑问,预留充足深度研讨空间。
(二)课堂实施环节
1.案例呈现情景化。借助普法短视频、情景短剧导入案例,打造沉浸式法律情境,激发学生探究兴趣。2.合作探究思辨化。采用四人小组分层探究模式:第一层识别案件法律主体与行为;第二层划分侵权责任、区分合法与违法行为;第三层设计完整合法维权方案。教师仅在法理误区适度点拨,鼓励多角度辩论。3.总结提升体系化。课堂末尾借助思维导图,搭建完整知识框架;结合案例开展价值引领,完成法治信仰升华。
(三)教学评价环节,构建四维综合评价体系
1.评价方式多样化:融合纸笔测验、课堂思辨记录、模拟调解作业、法治调查报告,兼顾知识与实践能力;2.评价主体多元化:整合教师评价、小组互评、学生自评,全面记录课堂参与表现;3.评价内容综合化:考察法律分析能力、法治价值认同、纠纷解决实操能力;4.评价标准科学化:设置多维量化指标,细化案例分析深度、课堂参与度、实践成果评分标准,客观衡量育人实效。
七、结语
《法律与生活》的法治教育不能依靠法条朗读、应试刷题完成立德树人目标。案例教学依托真实法律情境,契合新课标要求、教材生活化特征与高中生认知规律,有效化解法律条文抽象难懂的教学难点,实现知识传授、思维塑造、价值引领三位一体育人。
参考文献:
[1]习近平.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 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而团结奋斗——在中国共产党第二十次全国代表大会上的报告[M].北京:人民出版社,2022.
[2]郑金洲.案例教学教师专业发展的新途径[J].教育理论与实践,2002,(07):36-40.
[3]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普通高中思想政治课程标准(2017 年版 2020 年修订)[S].北京:人民教育出版社,2020,5.
[4]张民杰.案例教学法——理论与实务[M].北京:九州出版社,2006,7-8.
[5]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M].北京:人民出版社,2013:32.
谢玉玲
喀什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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