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河北交通广播
责编:严楠楠
时间:2023-04-30 09:44:24
【5月新规速递】国家发改委出台《失信行为纠正后的信用信息修复管理办法(试行)》,自2023年5月1日起施行。《管理办法》所称的信用信息修复,是指信用主体为积极改善自身信用状况,在纠正失信行为、履行相关义务后,向认定失信行为的单位或者归集失信信息的信用平台网站的运行机构提出申请,由认定单位或者归集机构按照有关规定,移除或终止公示失信信息的活动。《管理办法》分为总则、信用信息修复的主要方式、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信息的修复、行政处罚信息公示的修复、信用信息修复的协同联动、信用信息修复的监督管理与诚信教育、附则等7章,共计33条。
来源:中国政府网